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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6〕101号

关于对执法检查企业实施整改复查闭环管理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监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监察支队: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显示:截止2016年8月12日我市共监督检查企业1172家次,登记隐患1591项,其中已整改1002项。未整改项中,未到整改期限的304项,超过整改期限的285项(具体见附件)。

    “事故始于隐患、细节决定成败”已成安全生产的铁律。对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尤其是执法检查所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如期完成整改是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底线。督促企业如期完成安全隐患的整改销号也是安全监管人员履职尽责的必备要件。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本质度,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对安全隐患整改予以闭环管理的有效实施,请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就超过整改期限的未整改项进行自查自纠,并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组织执法力量及时进行整改复查,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要“视隐患为事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重视整改复查工作,登记的隐患要100%到期整改,确保隐患整改不留死角;

    二是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把执法检查情况和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录入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牢固树立“教育千遍不如问责一遍、十次检查不如执法一次”的理念,对到期未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严格依法处理。要敢于动真碰硬,对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绝不姑息迁就,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附件:《监督检查隐患分析、跟踪》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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