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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6〕102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常州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辖(市)区安监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常州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16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常州市安全生产信息

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推进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要求以及常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信息化建设目标任务,结合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推进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常州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功能与应用,为全市安全生产安全监管执法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建设一个诚信子系统

    根据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在“常州市企业安全生产申报系统”中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报告承诺申报模块。全市各级安监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作为安全生产诚信等级。通过信息系统中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主动申报、安监部门的动态审批和常态监管执法,自动汇集形成没有履行企业诚信承诺行为的安全生产不良诚信记录数据。以不良信用记录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的主要判定依据,按信息采集、告知、公布、删除进行流程化管理。对纳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黑名单管理制度,合理调整监管力量,加强重点执法检查,及时向社会发布。2016年12月底前完成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投标、软件开发、运行调试、验收等工作。(规划处牵头,各处室(部门)、辖市(区)局按照相应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两套基础数据

    一是健全“一企一档”。突出相关行业领域的重点监管信息、重大风险隐患、应急救援装备等关键索引字段,建立“一表单式”分类统计数据库。通过不断完善、动态调整安全生产监管数据库,形成企业地区、规模、监督行业、危害因素、应急救援等分类全面的一企一档。2016年12月底前,完成需求调研、软件开发、运行调试等工作,基本实现“一表单式”分类统计功能。2017年底前,完成化工医药、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和涉及粉尘、液氨、有限作业空间的重点监管企业基础数据。(监管一处、监管二处、危化处按分管行业分别牵头,行政服务处、职业健康处配合,其他各处室(部门)、辖市(区)局按照相应职责分工负责)

    二是梳理责任清单。梳理建立“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行政权力清单”。根据清单及时调整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企业安全生产申报系统中的功能设置、显示界面和使用权限。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执法人员数据库,用系统流程和制度标准来规范企业和安监部门的相应责任。2016年12月底前,根据统一公布的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行政权力清单,全面调整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功能设置和使用权限。(法规处牵头,各处室(部门)、辖市(区)局按照相应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三大配套保障

    一是推进硬件设备进驻云中心。鉴于信息平台硬件已经老化,根据全市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要求,局信息系统迁移到计算机云服务中心,既可满足系统支撑硬件升级需求和专业化管理要求,又能保障系统安全、平稳运行。根据全市电子政务中心项目建设进度,2017年底前,协调落实信息平台进驻计算机云服务中心工作。(规划处牵头,办公室配合)

    二是推进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对我局视频会议系统相关设备进行更新换代,设立行政中心和电子大厦两个会场。实现省局远程会议系统与行政中心会场、各辖市(区)安监局会场组网。积极争取列入2017年度政府信息化建设项目,2016年完成项目建设计划申报,2017年10月前,完成电子大厦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和行政中心视频分会场系统新增工作。(规划处牵头,办公室、辖市(区)局配合)

    三是筹措资金保障急需模块开发。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制定统一的管理办法,规范项目费用支出,用于满足在信息平台中开发阶段性单一工作任务模块需求,支付集中力量开展批量输入数据所需人工费用。(办公室(财务处)牵头)

    (四)拓展四项功能应用

    一是完善移动办公。实现手机终端APP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上报、现场执法检查、隐患排查上传、各类数据查询等功能,开发“安监E通”IOS版系统。继续完善“安监综合办公OA系统”,加强办公信息化运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手机终端功能优化与完善工作,实现移动执法和移动办公全覆盖。(规划处牵头负责完善APP终端,办公室牵头办公OA系统)

    二是深挖数据应用。邀请相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或资深专家帮助对已有的安全生产监管原始数据进行搜索、加工、整理、分析、深度挖掘,建立相应的数据分析模型,从中寻找相关规律,提出相应预警,改进数据薄弱环节,为全市安全生产科学监管提供依据。自2016年9月开始,根据现有“一企一档”,围绕重点关注的特殊环节数据进行现状分析。(监管一处、监管二处、危化处、行政服务处、职业健康处、监察支队按分管业务分别牵头,规划处配合)

    三是优化数据对接。树立“建立健全市级平台安全生产监管基础数据为优先选项”的理念,全面整合域外单一业务申报审批系统。积极推进市局信息平台与国家及省局信息系统、“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市建设项目协同网上审批平台的对接。实行实时公示。自2016年9月开始,逐步完成信息平台数据与各相关系统数据接口整体对接与优化。(规划处牵头,各处室(部门)、辖市(区)局按照相应职责分工负责)

    四是规范远程预警。重新梳理和明确全市重大危险源远程预警监测管理办法。对需要动态联网监控的重点辖区、重点区域、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选择采用直接接入企业、调用园区监控、关联辖区平台等方式,逐步实现对重点企业远程动态监测、实时预警功能。(监管一处、监管二处、危化处、按分管业务分别牵头,规划处配合,辖市(区)局按照相应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安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推进落实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常州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作为实现科技兴安、智慧安监的一个重要抓手,必须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共同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各监管条线、处室(部门)要树立日常监管过程全部纳入信息平台的思维,加强业务操作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功能作用,为安全生产精准监管提供科学支撑。

    (二)明确相应职责。市局规划科技处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规划、实施及市级信息平台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每年8月底前,收集汇总各业务处室新增监管业务信息化需求,组织申请次年度政府信息化建设项目。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辖市(区)局负责提供信息系统建设需求,部署、推进各相关信息系统运行,反馈各信息系统使用过程中异常情况,利用现有系统数据库统计、分析安全生产监管动态。各辖市(区)局在市局信息平台无法满足应用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地区监管特殊需求自建信息系统或新增功能模块,但必须规范数据库标准,建立自动对接数据接口,确保市、辖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平台数据动态调整、互通共享。

    (三)建立考评机制。继续坚持“系统功能模块均由市安监局相关处室根据监管内容提出需求开发,并率先试用,成熟后再向全市各级安监部门推行应用”的原则,有序推进系统各模块运行。各辖市(区)局要将本系统应用推进部署至乡镇(街道)、社区(村委)。加快修订《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平台运行管理暂行规定》,积极开展信息系统应用培训,及时更新运行过程中反馈的问题。定期考核并通报各处室(部门)和辖市(区)信息系统使用情况,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顺利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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