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监局:
现将江苏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安监办〔2016〕8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认真总结2016年以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行政审批开展情况,于2016年8月20日前将书面总结和汇总表一并报送市安监局,联系人:职业健康处,袁坷,电话:0519-85683120。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