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监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监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苏安监办〔2016〕76号,请在局网站下载)转发给你们,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对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紧迫性和事故规律性的认识。要把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牛鼻子”工程,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带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二、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有效措施。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2016〕73号)及《市安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安监局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常安监〔2016〕86号)等规定的工作任务及时间节点要求,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要深挖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切实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突出重点风险管控、盯牢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着力解决关键重点问题。要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情况,对监管职责范围内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储存装置,尤其是构成一、二级的重大危险源,要掌握安全现状,完善管理档案,管控重大风险,消除重大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企业动火作业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安全标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准投入使用,倒逼企业采用先进安全可靠的工艺装备,逐步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减少涉及易燃易爆介质的独栋厂房作业场所作业人员,督促企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开展验收评价时提前介入,严格试生产前安全条件确认,确保试生产、开停车安全。加强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一线员工安全生产技能及第一时间化解险情、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的能力。
四、持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和零售企业“两关闭”、“三严禁”工作,进一步夯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请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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