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监局:
新修订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深入宣贯《条例》,省安监局下发了《江苏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培训工作的通知》(苏安监办〔2016〕9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条例》的教育培训情况进行了统筹安排,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常州市安监系统《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培训安排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28日
附件:
常州市安监系统《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2016年10月11日(星期二)下午2点
二、培训地点
徽熳国际大酒店会议室(中吴大道1803号)
三、参加人员
各辖市、区安监局(不包括乡镇、街道、园区)全体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
四、其他事项
请各辖市、区于10月8日11:00前将参加人员总数口头报市安监局法规处。联系电话:8568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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