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监局:
现将江苏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学好用好“一报、一刊、一号”的通知》(苏安监办〔2016〕112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关于做好2017年度安全生产专业报纸、杂志征订工作的通知》(常安办〔2016〕40号)有关要求,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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