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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
发布日期:2017-01-17    来源: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当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安全生产领域执法不严等问题仍是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切实加大依法治安的力度,推动常州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市安委会将2017年确定为“安全生产执法年”。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的意见》。

《意见》以强化“一个核心”、实现“两个提升”、力促“三个转变”为工作目标,从完善体制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依法行政三个方面,着力提升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队伍素质。

《意见》要求,“安全生产执法年”期间,在执法数量、执法质量、执法规范化以及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均要实现突破。各辖市(区)安全生产执法机构100%达到省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执法计划确定的检查企业数量原则上比上一年度上升30%以上;立案处罚数量原则上不低于执法检查企业总数的20%;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规范调查取证行为,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意见》强调,要盯紧重点行业领域,实行纵向、横向联合执法,立足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严厉打击高频违法违规行为和抗拒执法的恶劣行为,强化执法权威和执法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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