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扛起职责使命 压实主体责任
发布日期:2017-07-17    来源: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中国安全生产报刊登了江苏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正邦的署名文章《扛起职责使命 压实主体责任》。全文如下: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要坚持企业和政府“双轮驱动”,运用系统措施,发扬“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抓、反复抓,推动企业由他律变自律。

企业是社会生产和经济活动的基本单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和关键。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期。这一时期,传统和新型生产经营方式并存,各类隐患和风险交织叠加等问题突出。

安全监管人员必须牢记职责使命,强化责任担当,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紧紧扭住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综合施策发力,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干事创业的工作劲头,全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着力推动企业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

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发展与安全并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江苏省情决定了安全生产工作面广、量大、线长、点多。近年来,江苏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向好,但依然严峻复杂,事故总量居高不下。生产安全事故不仅会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给企业带来致命打击,严重时还会影响社会稳定。因此,越是在推进转型升级的时期,我们越要牢固树立和践行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定不移地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坚定的决心、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严实的工作,牢牢把握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

始终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抓在手上。从事故统计分析来看,90%以上的事故是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的。每一起事故都深刻警示我们,企业永远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内因和根本。

从江苏省的现状来看,一些企业不是自觉地“我要安全”,而是迫于政府的高压态势,处于“要我安全”的被动局面;有的企业只算眼前账,不算长远账,在安全生产上舍不得投入;有的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高,对隐患不会查、查出问题不会整改。

这些问题的本质是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法律赋予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企业自身生存发展的内在要求,政府的责任就是要让企业承担起主体责任。因此,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着眼补齐短板,在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上下功夫,标本兼治、靶向发力,引导和督促企业切实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让“诚实守信”“自我约束”“社会监督”助推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为实现经济稳增长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打下坚实的基础。

坚持目标导向、综合施策,着力推动企业实现“一必须五到位”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去年以来,江苏省启动了为期两年半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实现“一必须五到位”(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管理到位),有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强化责任牵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江苏省以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为基本单位,全面摸清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做到“一企一档”。县(市、区)、设区市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行业建立分类汇总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属地管理原则,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进一步细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把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纳入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双随机”抽查的必查项目,不间断地采取县(市、区)普查、市级督查、省级职能部门抽查的方式,督导企业细查实改,及时解决共性问题。

强化创新驱动,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江苏省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完善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建立了生产全过程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告知、承诺和报告三项制度,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制度,设立安全总监,在高危行业试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述职、质询和点评制度,总结推广无锡、江阴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经验,初步建成政府部门和企业有效对接的双重预防机制信息平台。

强化合力推动,建立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机制。江苏省坚持把企业标准化建设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结合起来,强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和提档升级,全省危化品生产、煤矿、非煤矿山等7个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已基本达标,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基本实现全覆盖;借力“263”专项行动、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执法年”,按照“四个一律”“五个一批”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通过事前处罚、警示约谈、停产整改、媒体曝光等措施,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坚持效果导向、持续改进,着力推动企业由他律变自律

要坚持企业和政府“双轮驱动”,运用系统措施,发扬“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抓、反复抓,推动企业由他律变自律。

强化内生力,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造血”功能。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要强化主要负责人“想抓”的意识,促使其把“零死亡”作为永恒目标、永恒追求、永恒责任,变“要我抓”为“我要抓”;要提升主要负责人“会抓”的本领,使其会分析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会辨识管控风险、会组织隐患排查治理、会统筹调度安全力量、会应急救援指挥;要激发主要负责人“真抓”的热情,健全述职报告、承诺、质询和点评制度,促使其真重视、真专注、真倾力。安全监管部门在督促指导企业进一步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同时,要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形成“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责任网络,切实解决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强化监管力,加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推动力度。打造日常监管新常态:安全监管部门应推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打造重点监管新常态:建立四级重点监管机制,筛选确定重点监管市、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和企业,实行跟踪监管、直接指导、重点监管,做到抓重点、带一般、促安全。打造监管执法新常态: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巡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探索开展同类执法案件公开裁定和“观摩”。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要依法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布,形成有力的震慑。

强化支撑力,筑牢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坚实保障基础。投入支撑:完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提高企业抗风险的能力。政策支撑:推进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兼并重组,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深化安全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技术支撑:开展安全生产科技示范工程,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推动企业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行风险信息“一企一册”,制作“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完善重大风险和隐患数据库,绘制高危行业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实施“网格化”管理。社会支撑:发挥社会资源的作用,推广“安全生产协作组”模式,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加大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的奖励力度。

强化引导力,培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良好行为习惯。依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引导,坚持把标准化建设与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把标准化建设与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相互融合、整体推进,守好企业标准化评审关、入口关,以标准化建设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依靠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引导,健全安全生产承诺、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诚信评价管理、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等制度,对失信行为具有一定典型性和代表性的企业实施“黑名单”管理,公开曝光、依法处理、落实惩戒措施。依靠激励约束加强引导,以典型示范为引领,培育可学习、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示范企业,发挥好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奖要奖得让人眼红、罚要罚得让人心痛”。依靠宣传教育加强引导,深入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新闻采访专题行,运用新媒体大造声势,进一步引导企业和员工“时时讲安全、处处保安全”,努力形成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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