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苏安监电〔2017〕29号)的统一部署,由市安监局副局长马宏春任组长,常州、南京市安监局应急办人员及安全专家组成的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第二检查组,于7月26日至28日对扬州和泰州两市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互查,在扬州市江都区、广陵区和泰州市高岗区、靖江市随机抽查共8家高危企业。
检查组严格对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等方式,重点检查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安全监管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及履职情况。对查出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提出明确整改要求,交由当地安监部门督促整改落实。
检查组与相关地区交流了应急管理工作经验和做法,督促被查地区在汛期、节假日及党的十九大等重要时段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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