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和年度执法计划,由市安监局副局长马宏春带队,规划处有关人员和安全专家组成的检查组,于6月下旬至7月中旬对在常开展业务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服务质量进行中期考评检查。
检查组在全市六个辖市、区,共检查12家高危企业。检查人员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开展核查工作,结合安全评价报告和职业卫生评价(检测)报告,重点检查评价报告引用法规标准的有效性、与编制导则的符合性、与企业现状的一致性等内容。
通过检查,市安监局将对中介机构未按要求上传评价报告、评价报告不符合规范、报告质量差等行为予以通报,并作为不良信用记录纳入年终考评扣分,督促中介机构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