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市减少落后化工产能暨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中的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常州市针对化工企业停产、转移期间人员不稳定,安全管理意识淡化等突出问题,专题部署化工企业关停、转移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档案。要求各地建立并动态更新化工企业关停、转移等相关信息数据库,切实掌握企业安全现状、涉及危险化学品种类及数量、生产设施设备情况、周边环境安全风险等事项,为日常安全监管和应对突发情况提供有力的基础信息支撑。
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化工企业组织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生产装置停车、设备设施拆除、危险物料处置、突发情况应急等详细工作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的储罐、管道、反应釜等设备设施的清理、拆除,以及涉及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必须开展风险评估、技术交底、检验检测、危险性告知、现场监护并严格持证作业。
三是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要求各地建立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化工企业关停、转移等工作中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和督促指导。通过开展专项检查、推进“打非治违”,严防关停化工企业恢复生产活动,严防关停化工企业将停用、闲置的厂房、设备设施出租出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