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部署,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轮综合督查的通知》,决定在10月9日至25日期间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轮督查。本次督查由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安监局等安委会重点部门牵头组成6个督查组,通过抽查重点部门、重点地区、重点企业以及对第一轮督查“回头看”复查的方式,重点督查各辖市、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措施任务落实情况以及国务院、省、市各级安全生产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并根据督查情况对各辖市、区进行大检查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占各辖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总分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