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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推进会议
发布日期:2017-12-29    来源: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12月28日,市安监局组织召开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推进会议,各辖市、区安监局分管局领导、职能科(处)室负责人,市局相关处室派员参加会议,并邀请保险行业协会、共保机构(中国平安保险、中国人保财险、太平洋保险)及江泰保险经纪公司负责人参加。市安监局副局长马宏春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重点宣贯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140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常安监〔2017〕175号)文件精神;江泰保险经纪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分别汇报了常州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共保体组建、保险条款报备和近期推进工作举措,以及推行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原保险(雇主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相比具备的保险责任扩大、责任免除更少、赔偿项目增多、理赔手续简便及保费价格亲民等九大优越性。

    马宏春要求,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进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一是要形成“一盘棋”意识。各级安监部门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加大宣传;承保公司对应参保企业要主动上门服务,规范理赔行为,提高企业对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要树立“一体化”思维。各级安监部门在日常培训、监管、许可、执法过程中必须将纳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范围的企业是否足额投保作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安全投入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进行同步推进;同时督促共保体保险机构切实按照每年度“一次专项培训、一次风险评估、二次专家检查”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开展事故预防服务。三是建立“一张网”理念。市安监局协同保险共保体不断完善常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共享投保、风险评估及事故预防等的数据和信息;会同保险协会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督查;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但未按规定投保或续保的,保险机构预防费用投入不足、未履行事故预防责任且拒不整改的将其作为诚信不良记录,符合条件的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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