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年取得实效,溧阳市制定《安全生产执法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目标。
保住“自留地”。通过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进一步强化责任田意识,弄清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本许可事项,摸清可能造成的监管缺失的死角和盲区,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特别是对先期取得许可,后通过执法检查发现生产现状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构成安全生产隐患的要一律实行处罚,停产整顿,媒体曝光,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防止因自我满足、心存侥幸而造成“灯下黑”。
划清“田埂头”。根据安全生产各部门责任和安全生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守土有责,对同一企业、行业领域涉及多部门监管的,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分清监管事项、监管区域,相互协同,各司其职。防止因职责不清、界限不明而造成的“扯皮推诿”。
还清“前世债”。对有明确规定而现有生产条件、生产标、安全距离等,因社会发展等历史原因造成一时难以解决的,要通过执法年活动,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防止因惯性思维、因循守旧而造成的“群体性事件”。
筑牢“防火墙”。通过安全生产执法活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到2017年底,确保全市规模企业、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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