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上午,市安监局副局长陈卫兵带队,市编办、市安监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武进区乡镇(街道)安监机构建设情况开展督查。
区安监局向督查组汇报了我区开展乡镇(街道)安监机构建设情况。为切实加强全区镇(街道)安监环保能力建设,年初,区编办、区环保局与区安监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乡镇(街道)安监环保机构建设的意见》(武编办〔2017〕44号)文件,要求各镇(街道)尽快理顺体制,建立健全机构 ,配足配强监管执法人员,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区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内容。7月初,区安委办将各地贯彻落实情况作为二季度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了实地督促检查。目前,全区11个镇5个街道已全部按要求发文设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安监人员数量也由原来的8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27人,编外人员54人)增至15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32人,编外人员116人)。同时,设立了17个乡镇(街道)派驻中队,分片区管理,目前已实际运行了5个中队,每个中队配备了2名行政事业编制人员。
督查组实地走访了遥观镇、湖塘镇,查看了安监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文件,并听取了工作汇报。两个乡镇均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安监机构建设,已配足了不少于3名行政、事业编制的专职安全监管执法人员,配齐了专职安全员队伍,以村(社区)为网格化单元,统筹协调现有村(社区)安全员,明确安全监管职责,着力推进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全覆盖。
督查组在充分肯定我区乡镇(街道)安监机构建设工作的同时,提出了进一步工作要求,各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加强思想认识,积极主动、想方设法,在资金、人力等方面向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倾斜,特别是在专职安全员队伍建设上,要着力下狠心,根据监管企业数量,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比例,逐步配足配齐人员,为武进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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