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溧阳市市长徐华勤主持召开溧阳市市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市领导周卫中、曹俊、王耀庆、陆慧琦、秦建军、何家奎、孙秀峰、陈波涛出席会议。会议专题听取了溧阳市安监局对《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作的详细解读。
解读会上,溧阳市安监局王国权同志介绍,新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于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新条例主要新增和细化了几个方面:一是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强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三是强化科技对安全生产的保障作用;四是强化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同时新《条例》把多年来我省在安全生产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方法以地方性法规予以固化,强调推行安全总监制度;在风险抵押金基础上,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将船舶修造、船舶拆解行业纳入高危行业,建立了惩戒机制,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记录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向社会公告的同时,纳入社会信用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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