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安监总规划〔2009〕181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规定,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安监〔2009〕183号)的有关要求,经核实,将在我市开展业务的常州宏祥职业卫生检测有限公司(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浙江多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甲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予以通告,以便各辖市(区)安监局和生产经营单位查询。
各安全评价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要对照《常州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常安监〔2014〕50号)的要求,在常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开展安全评价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要主动接受各级安监部门的监管,规范安全评价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提高安全评价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水平和质量。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