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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7〕55号

关于层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及监督检查要点》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监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及监督检查要点〉的通知》(安监总厅〔2017〕23号)转发你们,请结合我市专项治理工作实际,积极贯彻落实。

一、多措并举,积极推进排查治理

各辖市、区安监局要按照市局关于印发《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铸造冶炼和船舶修造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安监〔2016〕52号)总体目标要求和工作步骤,对照《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及监督检查要点》内容,以“四个100%”为目标,督促企业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活动,通过工艺技术改进升级、原辅材料替换等措施,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使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要求。要结合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要求,加强培育指导,推动企业创建,以典型示范推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严格执法,确保治理取得实效

各辖市、区安监局要结合“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把陶瓷生产和铸造冶炼等四类企业列入监督执法的重点,参照《陶瓷生产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及监督检查表》《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及监督检查表》,在7-9月对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集中开展一轮监督执法,通过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停止超标岗位作业、实施经济处罚、提请政府依法关闭等相应措施,督促企业强化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做好定期检测评价及职业健康检查,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按时报送汇总材料

各辖市、区要按照关于印发《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铸造冶炼和船舶修造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安监〔2016〕52号)要求,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剖析治理薄弱环节,并于12月10日前将《四类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情况监督检查表》、《四类企业治理情况汇总表》以及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市局职业健康处。联系人:张耀忠,电话:85683120。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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