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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7〕57号

关于层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察暗访云南省昆明市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情况通报》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监局:

现将《省安监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察暗访云南省昆明市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情况通报的通知》(苏安监办〔2017〕1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要求,开展本辖区内的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并进行查漏补缺工作。并结合关于层转《江苏省安监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6年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常安监〔2017〕47号)和《常州市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指导手册》要求,督促工贸企业认真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确认工作。各辖市、区要尽快将有限空间作业指导手册送达到有关企业,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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