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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7〕64号

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推动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监局: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推动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7〕3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加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1.各地全面摸排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企业数量,并于5月30日前将企业名单报送市安监局监管一处。

2.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各地按照省局文件要求全面检查所有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企业,对检查出的问题依法采取行政措施,所有的执法检查应于7月底前全部完成。市局监管一处将每季度督查各地的执法检查情况。

各地要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于11月20日前将总结报送市安监局监管一处。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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