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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7〕67号

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对2016年职业病报告5例及以上企业开展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监局: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对2016年职业病报告5例及以上企业开展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转发给你们。希望相关企业按照通报的要求,对照督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全面进行排查,积极整改,防止职业病再发多发,切实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相关地区要积极落实通报要求,对相关企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积极督促企业进行整改,要确保处罚和整改到位,请相关区局于5月底前将企业整改情况和执法文书复印件等资料报送市局健康处。

各辖市区安监局要对职业病报告1至2例或疑似职业病较多的企业开展专项督查,市局将对职业病报告3例及以上的企业开展专项督查。请各地将督查情况汇总并于7月底报市局职业健康处。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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