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局文件 >> 内容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7〕74号

市安监局层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溧阳市、金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江苏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苏安监函〔2017〕1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1.非煤矿山企业要严格遵循《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AQ/T2050-2016),全面完成标准化各项建设内容,确保标准化体系符合规范化、系统化、程序化的要求,确保其完整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2.非煤矿山企业要将标准化工作与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工贸行业安全风险分级指导意见﹥的通知》(常安监[2017]43号)要求,对企业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分级管控安全风险。

3.各地安监部门要加强非煤矿山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规范保持标准化体系的持续运行并不断改进。鼓励企业在标准化水平达到更高等级要求时,提出更高标准化等级的评审申请。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31日

/uploadfile/ajj/2017/0601/20170601145841_76618.pdf
 
主办单位: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9楼    邮编:213022    网站地图
电话:0519-85683106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3167(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