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金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江苏省安监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7〕4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省局要求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7月底前完成企业自查自纠,9月底前完成市(区)安监部门普查,我局将于10月开展督查。各地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总结报送市局监管一处。
联系人:何尤凯 联系电话:0519-85683115。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