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江苏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工业煤气企业安全生产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安监〔2017〕4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1.各地按照《工业煤气企业安全生产普查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工业煤气企业安全生产普查工作。组织相关企业认真自查自报,企业填报信息初审后,于6月20日前将《工业煤气企业普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市局监管一处。
2.各地要配合省安科院专家进行信息核实、遗漏信息再调查工作,确保上报信息的准确性。
3.本地企业统一在“常州市企业安全生产申报系统”上进行申报,各地负责审核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市局负责与省局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和数据推送。
联系人:何尤凯
联系电话:0519-85683115。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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