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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7〕8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考核 促进监管效能提升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我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相关监管政策法规不明、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缺失、“三违”情况突出等问题,导致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事故隐患无法及时整改消除。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是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压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本举措;是宣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提升安全监管效能的有效途径。各处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仍存在安全培训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培训权威性和实效性不强、安全培训执法偏轻偏软等现实问题。要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提升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能力素质为着力点,全局上下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进一步强化安全培训考核的组织和管理。

二、明确分工,各尽其职

宣教中心要坚持依法依规组织培训,全面提升培训质量和考核规范。扎实推进安全培训考核内容规范化、管理信息化、考核无纸化、方法现代化。在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的计划、组织、课程、考试形式上充分征求局相关处室的意见、建议,加强培训的过程控制,注重实效。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考试考核机制,严格考核工作标准和发证管理。

规划科技处要加强对宣教中心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的指导协调。加强市局教育培训考核信息系统建设,定期向业务处室(单位)和安委会专家征集监管行业的考核重点和试题,既要符合上级培训考核的政策规定,也要突出常州市地方监管的要求,本着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引导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扎实掌握企业安全管理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各处室(单位)要紧紧抓住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难点工作,强化指导宣教中心科学编排培训计划、推荐优秀师资、设置培训课程以及充实考核题库。局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要珍惜和重视与企业负责人零距离的交流机会,亲自到班授课。持有考官证的同志应根据要求积极参与考试考核工作。通过不断积累实践,让安全监管和培训考核形成合力,切实发挥作用。

三、细化措施,落实责任

对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由局领导进行集体约谈,并有针对性地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警示教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由局分管领导作开班动员,监管处室负责人专题授课。开班动员和专题授课须将“依法治安”作为必讲内容,重点讲述最新政策文件、行业监管要求及企业主体责任清单。政策法规处、规划科技处、行政服务处、职业健康处、监察支队等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根据培训大纲要求,承担相应课程的授课。市属一般工矿商贸企业和行业条线监管企业分别由监管一处、监管二处负责人承担开班及授课。

宣教中心要增强培训考核工作的计划性,加强培训生源组织、学员考勤和考核管理,坚持每季度通报培训授课和考官考核人员出席情况。培训班开班、授课安排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到相关领导和处室(单位)负责人,授课人员要精心备课并制作课件,课程名称和内容大纲至少提前2天反馈到宣教中心。遇到特殊情况,授课人员提前2天通知宣教中心调整授课时间,确保培训质量和效率。

各辖市(区)安监局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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