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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7〕95号

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常州市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监局,机关相关处室:

现将《常州市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6日

常州市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在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7〕46号)和《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安监〔2017〕53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完善职业卫生监管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

一、治理范围

汽车制造(含汽车维修保养)和铅蓄电池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两类企业)。

二、总体要求和治理目标

(一)总体要求。通过开展两类企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全面掌握两类企业的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推动企业积极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职业病防治意识和管理水平,督促企业按要求设置防护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落实监测、检测和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杜绝职业病危害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治理目标。经过治理,两类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指标达到以下目标:

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100%;

2.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100%;

3.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100%;

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率均达到100%。

三、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总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6月—9月)。各地区要深入开展摸底调查,摸清核准辖区内两类企业底数,建立治理工作基础台账(见附件1、2)。要积极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序时进度、工作要求。组织对两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开展集中培训,明确治理重点、治理标准和治理要求等内容。请各地区安监部门将治理工作方案连同附件1和附件2于2017年9月10日前报送市局职业健康处,联系人:张耀忠,电话:85683120。

(二)治理整改阶段(2017年10月—2018年12月)。两类企业要对照治理要求(见附件3、4、5)认真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按期整改到位。各地区要加强对两类企业治理工作的指导帮扶和督促检查,督促两类企业对照治理要求开展专项治理。企业整改方案应包括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资金投入等,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

(三)执法检查阶段(2019年1月—4月)。各地区要在两类企业治理整改工作结束后,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事项检查表见附件6),将两类企业列入年度执法计划,全面检查治理成效。对治理工作不认真、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接受培训,未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工作场所无防尘防毒设施或达不到防尘防毒要求、未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监测、不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尘防毒用品、未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从严处罚。

(四)全面总结阶段(2019年5月—6月)。各地区要对两年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结合集中监督执法阶段的监督检查结果,对企业进行分类并纳入后续日常监管范围,对不同类别企业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请各地区安监部门将治理总结报告连同附件7和附件8,于2019年6月10日前报送至市局职业健康处。

四、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两类企业工作场所普遍存在粉尘、化学毒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汽车制造特别是汽车维修保养企业职业病防治基础薄弱。各地区要高度重视两类企业的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将专项治理与执法年活动、标准化建设、分级分类监管等工作紧密结合,综合部署、统筹推进。要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鼓励企业聘请专家和技术服务机构,提高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确保治理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严格标准。专项治理工作要紧紧围绕粉尘、噪声、化学毒物等危害因素为重点治理因素,督促企业对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治理要求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要以落实工程防护措施为核心,优先从工程防护上控制职业病危害,加大对现有设备设施改造力度。以原辅材料替换、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等措施,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使劳动者接触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要求,同时要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不断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各地要加强对治理情况的督查检查,及时深入企业一线,发现和解决治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掌握工作进展。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处罚未开展检测评价、未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以及未妥善安置体检异常人员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强有力的执法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市局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各地区要加强信息报送,按时将相关情况上报市局职业健康处。

附件:《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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