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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7〕96号

关于转发《全省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监局:

现将《省安监局江苏煤监局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常州市安监局成立全市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局长王竹林任组长,副局长陈卫兵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政策法规处负责协调联络。各辖市、区安监局要加强对百日执法行动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成立领导机构,明确牵头部门,分解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百日执法行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执法处罚,聚焦精准发力。突出12项执法重点,加大事前执法力度,对非法违法行为,发现一起、立案一起,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从严从重处罚。突出查大隐患大问题、抓大案要案,5万元以上案件比例要明显提高。集中查办典型案件,切实做到处罚一批、关停一批、移送一批。

三、加强督查指导,强化问责追究。各辖市、区安监局要加强对所辖已委托执法的乡镇(街道、园区)安监站百日执法行动协调指导,及时帮助解决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市安监局将对各地执法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将其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各辖市、区安监局要及时报送执法数据、典型案例、活动总结等有关信息,7月12日前要将本部门百日执法行动具体方案、分管负责人、协调部门及联系人,每月2日前将执法行动开展情况及典型案例,10月15前将百日执法行动总结报告报送市安监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王烨     联系电话:0519-85683113

电子邮箱:2541643267@qq.com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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