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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7〕104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安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监察支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现将《常州市安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21日

 

常州市安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7月20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省、市安委会有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要求,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苏安电〔2017〕1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常安〔2017〕22号)要求,以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底线,以压降事故总量和有效遏制较大事故为目标,以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为政治责任,全面深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将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向纵深推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考核、舆论宣传、情况交流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组 长:王竹林

副组长:李士庆、于志勇、马宏春、吕建军、陈卫兵、周国兴

成 员:倪 华、吴光华、都国前、潘江晖、王琪洁、张耀忠、黄凤根、曹秋进

下设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小组、危化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小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小组和职业病危害整治大检查小组:

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小组:由于志勇任组长,监管一处牵头,监察支队、办公室、规划处和其他相关处室参加,主要负责制定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危化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小组:由李士庆任组长,危化处牵头,行政服务处参加,主要负责制定危化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小组:由吕建军任组长,监管二处牵头,主要负责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职业病危害整治大检查小组:由周国兴任组长,职业健康处牵头,监察支队参加,主要负责制定职业病危害整治大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陈卫兵担任,成员由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监管二处参加,主要承担市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重点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份)

1.组织收听收看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市(区)安监局长座谈会,对全系统开展大检查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承办单位:办公室)

2.印发《常州市安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承办单位:办公室)

3.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大检查实施方案。(承办单位:办公室)

4.制定大检查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市主流媒体开展宣传报道。(承办单位:办公室)

5.印发《关于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明确具体报送内容、统计指标和工作要求。(承办单位:办公室)

6.上报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承办单位:办公室)

(二)查改整治阶段(8月至10月)

1.各检查小组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分别对全市危化、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烟花爆竹企业进行检查督查,市管企业要全覆盖检查,其他企业抽查比例不少于10%。

2.由局领导带队,派出6个督查组,对各辖市、区开展大检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承办单位:办公室)

3.各督查组列出并下发督查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清单,并加强跟踪督办,落实整改。(承办单位:各督查组)

4.对重大问题隐患、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承办单位:政策法规处)

5.做好省安委会、省局巡查的相关配合工作。(承办单位:各有关处室)

6.上报开展大检查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承办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三)督查提高阶段(9月至10月)

1.以市安委会名义组织6个督查组,对全市各地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检查。(承办单位:办公室)

2.挂牌督办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隐患、典型案例,集中公布一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向社会公告一批关闭取缔的企业,对问题严重或事故多发的地区、部门和企业实施警示约谈。(承办单位:规划科技处、监管二处)

3.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大检查阶段性进展和市安委会督查情况。(承办单位:规划科技处)

4.做好省安委会、省局综合督查相关配合工作。(承办单位:办公室牵头,各业务处室配合)

5.以市安委办名义,组织开展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重大隐患和关闭取缔企业的跟踪复查。(承办单位:办公室、监管二处)

6.结合省安委会、省局督查情况,开展大检查工作综合考评。(承办单位:办公室、规划科技处、监管二处)

7.上报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落实整改措施。(承办单位: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

8.上报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承办单位: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局干部职工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把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作为全系统的重大政治责任和首要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每旬报送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确保信息报送的及时、有效。定期编发安全生产大检查简报(专刊),及时反映大检查工作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建立跟踪督办制度,对上级安监部门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制定整改清单,严格落实整改。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及时汇总分析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定期通报情况。建立大检查工作考核机制,将安全生产大检查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评奖惩。

(二)强化督查检查。各有关处室要结合年度执法计划组织好本系统检查,重点检查安监部门直接监管行业领域的自查自改、监管执法、集中整治等情况。要对各地大检查工作开展全面督查检查,深入基层一线督促落实。要进行“回头看”,全力抓好上级安监部门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要抓好持续指导,不间断地开展明察暗访,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专项检查。


(三)强化执法问责。要统筹结合“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安全生产夏季“百日执法”行动,狠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切实提高事前执法比例,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始终保持高压严惩态势。要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公布一批失信企业,集中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在大检查期间至少集中曝光一批(次)。对大检查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予以严肃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协调主流媒体对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要从正反两方面典型入手,对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面上推广,着重加大反面典型的集中曝光力度。各督查组至少组织一次问题隐患曝光,特别是重大问题隐患必须公开曝光跟踪督办整改。要积极鼓励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做好举报问题的核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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