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监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提升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的总体部署和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常安监〔2017〕85号)要求,6月下旬至7月中旬,市安监局成立由副局长马宏春带队,规划处、监察支队有关人员和安全专家参加的检查组,对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检查组对全市6个辖市、区安监局的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和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及履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随机抽查了12家高危行业企业,重点检查企业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救援队伍、物资装备、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内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对3家问题突出的企业予以立案查处。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地区安监部门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认真贯彻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表》要求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和实施措施,及时落实到位。
(二)广泛宣传、推动落实。各地区安监部门将安监总局“88号令”的精神向企业进行宣传和解读,督促企业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抽查企业都依法完善了应急组织机构、健全了应急管理制度、配备了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
(三)精心组织,开展督查。大部分地区安监部门结合夏季百日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了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规范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程序,督促企业提高应急管理工作认识,并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日常执法检查内容,推进企业应急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要问题
(一)应急预案编制方面。部分企业未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完善预案体系,少数企业只编制了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缺少现场处置方案,也未设置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常州市卜弋科研化工有限公司未制定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常州市阳光药业有限公司未制定污水池清理有毒气体中毒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溧阳新钢川空气体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荣盛化工有限公司未及时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二)应急能力方面。部分企业未按《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危化品应急物资配备标准》(GB30077-2013)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应急装备日常保养不善,报警装置配备不到位,未落实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常州兰陵制药有限公司车间防护服数量与物资储备台账不符;常州市康宝涂料化工有限公司防毒面具出现橡胶老化,滤毒罐失效;常州亚邦制药有限公司车间内应急冲淋洗眼器功能和数量均不足;常州市金坛荣盛化工有限公司甲类危化品库未设置危化品泄漏报警器;冶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邻近无救援能力的企业签订救援协议。
(三)应急培训和演练方面。部分企业应急预案培训未落实,应急培训效果不佳,应急演练仅围绕消防灭火且缺少总结和改进建议。冶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将应急预案培训纳入安全培训计划;常州市金坛荣盛化工有限公司部分员工不能正确穿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应急演练缺少总结和改进建议。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应急管理,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好应急预案管理各环节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尤其要针对生产岗位风险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岗位应急处置卡,提升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
(二)加大员工应急培训力度。各地要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采取集中授课、观看警示教育片、模拟演示、角色扮演、实操演练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管理培训,通过书面考试、直面问答、现场操作、感受表达等形式检验培训效果,切实使员工真正掌握应急救援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三)加强应急管理专项督查。各地区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执法年”“夏季百日执法”等行动,以及构建双重预防控制机制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对专项执法检查提出的问题予以整改复查,提高监督检查效率,督促企业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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