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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7〕131号

关于2017年常州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中期综合诚信考评情况的通报

各辖市(区)安监局、各有关中介机构:

根据《常州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17年6~7月组织对在常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中期综合诚信考评,随机抽查10家企业职业卫生评价(检测)和安全评价报告,组织安全生产专家采取评价报告与企业现场对照的方式进行检查。考评坚持问题导向,全市各中介机构从业行为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法规标准引用错误。部分机构未对文件搜集和引用给予足够重视,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引用错误,《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已由《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13)替代,《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13)由《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替代。《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GB5044-198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 230-2010)、《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已废止。《江苏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28号)、《江苏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7〕7号)等重要文件中提出的监管措施和要求未被评价人员重视和引用。

二是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分析不实。部分机构未对企业安全现状进行客观分析、公正评价,评价内容存在漏项、错项。《常州永和精细化学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中对甲基苯胺的周边环境影响评价为一般不会对厂外人员造成中毒,实际应为泄漏区方圆至少隔离25米,如果储罐着火应隔离800米,对车辆伤害的评价仅停留于车辆行驶本身,忽略了危险化学品在厂内运输环节的风险分析。《常州市中策纺织助剂有限公司生产项目评价报告》中乙二醇丁醚的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为2386,实际应为2810。《常州兰陵制药有限公司30t/a左旋肉碱生产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未突出重要生产装置的现状分析评价,对现场安全运行状况表述不清晰。《金坛市荣盛化工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未按照《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对粘合剂的聚合工艺进行正确评价。

三是安全评价与整改不到位。评价报告应按导则要求从安全管理、生产工艺和设备、物料储存、建构筑物与消防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有明确的结论,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和建议。《常州兰陵制药有限公司30t/a左旋肉碱生产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以LEC评价法对胺化作业单位的评价结果为显著危险,但未进一步采用较高级的方法进行评价,也未针对增加安全控制措施之后的风险提出能否接受的结论。《常州市中策纺织助剂有限公司生产项目评价报告》对电气、仪表方面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不到位,未分析评价车间现场移动电源管理,忽视车间使用民用电气的安全隐患。《常州市威利杰涂料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提出作业现场起重伤害存在危险,但未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

四是职业病危害检测分析不到位。部分评价报告未能准确分析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常州市康宝涂料化工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将二氧化钛粉尘识别为其他粉尘。《常州市金坛荣盛化工有限公司现状评价报告》对原辅材料评价中未体现有毒物质MDI和高毒物质TDI。《冶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检测报告》仅对甲醇和氧化锌各检测一个点,现场实际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多元醇等。

下一阶段,全市各级安监部门、在常安全中介机构要紧紧围绕强化监管举措、提升报告质量为重点,扎实开展三方面工作:

一是严格要求,积极整改。各在常中介机构要严格按照《常州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常安监〔2014〕50号)的要求,全面查找评价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对检查反馈的具体问题,要认真整改或作出说明,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要不断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做好评价和检测质量的过程控制工作,加强对安全评价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从业技能、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采用科学、有效的安全评价和检测方法,提高现场勘查水平和报告质量,进一步提高专业服务能力。

二是严格把关,动态监管。各级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与市局密切配合,实施中介机构的动态管理。注重查找事故发生单位的评价报告存在虚假或严重失实问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责任。在日常监管、事故查处和实施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对申报的评价报告和检测项目严格审核,同步检查企业评价(检测)报告与企业现场的符合性,针对报告存在质量问题的中介机构如实作出考评,杜绝各有关中介机构不上传报告等逃避监管的行为。

三是完善机制,持续规范。市安监局将加大日常监管和定期检查力度,持续规范中介机构从业行为。会同市有关部门,通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反馈、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进一步完善中介机构综合监管机制。将中介机构考评不合格结果作为不良信用记录纳入常州诚信管理系统,定期向全市安监系统和企业进行通报。同时,通过行政指导、约谈负责人等形式督促其提升业务水平。全市各级安监部门要将中介机构综合诚信考评作为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监管水平。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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