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金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江苏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苏安监办〔2017〕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转发到各非煤矿山企业。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