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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常安办〔2017〕1号

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省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江苏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安办〔2016〕103号)(以下简称《办法》,请在局网站下载),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红线,深入研究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的规律特点,把贯彻落实《办法》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现就贯彻落实意见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安委会今年先后印发了《常州市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常安〔2016〕23号)、《关于成立常州市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常安〔2016〕26号),对构建双重预防机制进行全面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把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全面推动双重预防机制构建。

    二、统筹兼顾,把构建双重预防机制与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机结合

    各地区、各部门要指导推动各类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科学评定风险等级,落实管控措施。要与严格执法监察结合起来,对于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并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要引导企业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标准化体系创建、运行过程中要持续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三、突出重点,典型示范,高标准构建双重预防机制

    各地区要在系统总结本地区树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典型示范企业基础上,制定地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施细则。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根据本行业领域特点,按照有关行业安全标准规范组织企业开展对标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动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2017年底前,各地区要完成本地区高危行业企业及易发生重特大事故行业领域“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绘制。自2017年起,市安委会将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纳入对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本通知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内容,狠抓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工作措施和制度落实,推进关口前移,不断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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