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委办,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江苏省安委办关于开展加油站安全检查的通知》(苏安办〔2016〕10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加油站安全检查工作。各辖市、区安委办于2017年3月20日前汇总上报加油站检查情况,同时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加油站督查工作。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