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市管企业:
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为主线,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态势。市安委会根据市政府《常州市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考评办法》(常政规〔2014〕2号)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要求,决定开展2016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先进、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先进评选和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常州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先进单位。
二、评选名额
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20个,先进班组50个,先进个人10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先进单位不限名额,根据2016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中相关项目的考核结果评定。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标准化创建、职业卫生监管等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党委、政府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安全问题。“五级五覆盖”、基层安监机构能力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及隐患排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等重点工作推进有力。
3、认真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创新安全生产工作理念和监管方式,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积极参加各级政府和安委会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认真排查治理隐患、打击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本年度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明显下降;严格执行事故直报制度,无迟报、瞒报现象。
4、地区、部门和单位有完善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建立上下联动、相互协作的应急救援体系。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活动有特色、有亮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
5、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落实到位;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企业安全管理台账资料齐全;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创建、安全总监制度等工作推进有力,有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企业通过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无死亡、无重伤、无职业病例、无火灾、无生产设备性事故),无迟报、瞒报事故现象。
(二)先进班组
1、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落实。
2、班组安全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做到生产操作、设备维护、作业环境、安全警示、劳动防护、安全用语等的标准化。
3、认真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在全市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期间,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坚持日常安全检查一班三检制,即班前、班中、班后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班组不能整改的及时上报。
4、班组安全管理台账完整、明晰、规范。设立了班务公开栏,对职工出勤、交接班、安全检查、违章记录、安全培训、安全考核等事项进行公开。
5、坚持开展班组安全文化活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应急处置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来提高职工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班组学习氛围浓厚,班组成员包括特种作业人员、新增人员及转岗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率100%。
6、班组成员之间团结和睦、友爱互助。班组长和班组中党员与骨干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职工状况稳定,精神面貌好,班组凝聚力强。
7、班组年度内未发生轻、重伤、死亡及职业危害事故。
(三)先进个人
1、关心、重视、支持和热爱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2、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认真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与技术,积极参加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工作。
3、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发现和认真整改不安全行为与安全隐患。
4、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积极组织、参与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所在单位(部门)、所管理企业(车间、班组)制度健全、台账完整,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显著。
5、能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积极做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和专项整治等工作,安全生产工作有创新、有成效。
6、在安全生产管理、检查、献计献策等方面有先进事迹或突出贡献。
(四)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先进单位
1、年初,按照市安委会要求制订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有明确的年度目标、任务、措施要求,按时间要求及时将方案和阶段性总结报市安委办。
2、扎实推进方案落实,采取措施提升监管效能,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行动,排查并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提高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
3、对专项整治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估。
四、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先进评比工作。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各辖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的先进评选,根据2016年度目标考核结果等评选产生;先进单位、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由各辖市、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评选推荐和申报;市管企业先进由市安监局研究确定并负责申报。
(二)严格标准,切实做好推荐上报工作。评选工作要坚持条件,严格标准,逐级审核上报。对评选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分配指标,认真做好评选、审核、上报工作,确保按分配名额组织申报。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市安委办初审后报市安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批准。被推荐上报的先进单位、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应在属地安监局网站公示。
(三)对照要求,认真做好材料报送工作。对推荐的先进单位、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要认真填报申报表(见附件2、3、4),一式三份。先进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文字精炼,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所有上报材料均应经过单位审核盖章、主管部门同意、辖市(区)安委办签署意见后,于2017年1月25日前(含电子版1份)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逾期不报和上报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宋海文,电话(传真):85683107,电子邮箱:19096115@qq.com。
五、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由市安委会发文通报表彰,颁发奖牌和证书,并予以奖励。
附件:1、2016年度常州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2016年度常州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申报表
3、2016年度常州市安全生产先进班组申报表
4、2016年度常州市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申报表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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