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2017〕2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汛期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做到早部署、早安排、严措施、真落实,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和宣传防范应对常识,确保防大汛、防雷电、抢大险、救大灾,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狠抓隐患排查治理。要结合4月1日召开的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特点,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狠抓重点单位、场所和部位,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三、加强应急值班值守。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完善和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联系,协调联动,确保调度指令的畅通;要切实共享信息,准确掌握水情、雷电及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及时按照规定发布相关预警信息,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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