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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常安办〔2017〕16号

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随着“五一”假期来临,我市旅游进入旺季,人员出行量增加,各种活动频繁,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7〕7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任务的艰巨性,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强化责任,做到细化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认真分析排查“五一”期间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隐患,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及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强化管控和治理措施,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督促检查,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突出重点,强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要持续抓好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以“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为抓手,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扎实做好节日期间全市道路交通、旅游安全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突出城市建设安全风险防范,强化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和监测监控,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切实强化可能导致群死群伤事故风险隐患的排查、管控和治理。

三、健全机制,加强值班值守应急处置。要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机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落实事故统计信息归口直报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相关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要结合实际不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救援训练和演练,配备充足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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