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组织参加2017年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的函》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发动干部职工、社会公众积极参加活动,推动各地、各单位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在全市营造重视、参与、支持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