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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机关单位发电
常安传发〔2017〕2 号

关于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苏安办电〔2017〕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常安〔2017〕22号)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对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监察,督促企业有效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必须五到位”的要求。特别是针对省安委会通知中列出的20个重点行业领域,要紧盯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风险管控措施,对重大隐患得不到及时治理、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坚决停产整顿一批、关闭取缔一批、严肃查处一批,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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