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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机关单位发电
常安办传发〔2017〕10

关于报送拟由市级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着力做好安全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常安〔2017〕22号)和《关于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常安办传发〔2017〕9号)要求,市安委会拟挂牌督办一批重大事故隐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要求,加强对辖区内、系统内的重大隐患的排查,视隐患如事故。对排查出的各类重大隐患,要逐一进行梳理,明确督办单位,坚决不留死角,确保挂牌督办隐患整改到位。

二、请各辖市、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进行初查筛选,汇总上报市安委办,每个地区上报不少于2家重大隐患单位。市级有关部门根据本系统实际上报拟由市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单位。

三、请各辖市、区和相关部门于8月25日前将拟由市级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以及整改方案、时间进度等有关材料报市安委办。联系人:宋海文,电话:85683107。

附件:各地各部门拟由市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统计表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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