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委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安办电〔2017〕2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迅速向主要领导汇报,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遵照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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