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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机关单位发电
常安办传发〔2017〕18

关于层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7〕2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常办电〔2017〕234号)要求,强化责任落实,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节日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研究分析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危险因素,做到早部署、早安排、严措施、真落实。

二、针对节日特点,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各地、各部门要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严查重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狠抓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各类企业要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和节后复产安全保障措施。

三、加强应急值守,妥善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完善和落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各地、各部门要密切联系,协调联动,确保调度指令的畅通;要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及时按照规定发布相关预警信息,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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