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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习《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8-09-30    来源: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9月30日上午,常州市政府召开第21次常务会议,集体学习了《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市长丁纯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竹林作《实施细则》解读。

会议指出,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实施细则》,是对党中央、国务院《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进一步细化和深化,对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进行了再明确、再加压。市安监局要尽快起草制订常州市的《实施办法》,参照学习省委、省政府的经验做法,制订“责任清单”,尽快落实到位。

会议强调,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要突出抓好以下三点:

一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各级领导干部要持续强化“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和措施的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要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督促引导企业负责人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最大效益”的理念,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监管部门要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深入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把安全生产责任传导到位、依法治安要求落实到位、严格问责追责执行到位。

三要突出抓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明天开始就是国庆7天长假,节日期间人流、物流、车流剧增,群众出行、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明显增多,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特别要强化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旅游、燃气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停产停工高危行业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严把节后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生产验收关;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强化预警监测和值班值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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