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0号)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具体要求,强化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省、市通知精神,新北区全面启动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行动。
本次专项检查分工作部署、项目梳理、检查执法、组织督查、汇总上报五个步骤组织实施,检查范围为2016年下半年以来政府各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及其管理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有没有按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在施工前有没有按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项目试运行期间有没有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区安监局抽查、督查,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普查的方式进行,对工作推进落实不力、专项检查走过场的单位将在区安全生产例会予以通报,并在年度工作考核中予以扣分。同时,通过此次专项检查,督促职业健康“三同时”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积极整改,对整改不彻底、存在职业卫生问题突出的企业,区安监局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确保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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