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下午,武进区召开区委常委会,集体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精神,听取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讨论研究下阶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常州市副市长、武进区区委书记史志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安监局局长曹雄伟作《规定》解读和半年度工作汇报。
会议认为,今年1~5月份,全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巩固提升年”和“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为主线,全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深化行政执法,全区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94起,死亡5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6.82%,死亡人数上升10.87%。其中工矿商贸事故发生19起,死亡19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20.83%,死亡人数下降24.0%,全区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推动全区安全生产总体保持平稳向好态势。但我们要保持清醒头脑,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和懈怠。
会议要求,围绕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突出抓好以下三点:
要切实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各级党政主要领导都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精神,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各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对隐患企业要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企业要严肃查处,扎实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好主体责任。
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结合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入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金属冶炼、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高危领域的整治工作,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散乱污”和“263”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强化源头防控,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要持续强化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以防范事故为出发点,以推进重点工作为落脚点,推动行政执法与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的深度融合,加大违法曝光力度,加强媒体深度宣传,提升严管重罚氛围,以铁的手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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