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5日至7日,根据国家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省安监局组织专家组按计划对常州东方特钢有限公司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专项核查。
本次核查工作由省安监局集中调配全省冶金行业专家组成专家组,对东方特钢进行核查工作的是第4组,共4名专家及1名带队组长。5日至7日,经过专家组3天的认真细致工作,共发现重大事故隐患4个、其他事故隐患52个。核查结束后,专家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专题反馈会,东方特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蒋中敏及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处、各分厂厂长和安全管理人员等参加反馈会,并表示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落实和整改,同时在全集团举一反三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提升本质安全度。
会上,常州市安监局副局长于志勇就该公司执行安全制度、落实整改工作、全面对照检查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强调。根据省、市钢铁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行动要求,武进区安监局按照省专家组出具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问题清单当场开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要求企业立即行动全面消除事故隐患,并根据《安全生产法》等规定,对重大隐患排除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暂时停止使用涉及的相关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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