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各地快讯 >> 内容
 
溧阳市查处一起民房区非法生产、储存液化气罐案件
发布日期:2018-09-11    来源: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溧阳市公安局基层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昆仑街道新庄村委新庄村某户家中存满液化气罐,存在安全隐患。

民警立即到现场处警,并会同住建委燃气办工作人员对昆仑街道新庄村某号是否存在违法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情况进行检查,经查发现,违法行为人宋某保和宋某在昆仑街道新庄村委新庄村某号院内副房内存储装满液化石油气的钢瓶15公斤29只、50公斤2只、5公斤1只。同时检查违法行为人宋某保和宋某在没有相关消防资质的情况下用翻气枪将大瓶中的液化石油气灌装到小瓶中。生产、储存液气罐所在地址为民房,周边为居民区。

昆仑派出所民警当即将宋某保和宋某口头传唤到昆仑派出所接受询问,宋某保和宋某对其在新庄村委新庄村某院附房内违法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宋某保、宋某构成违法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昆仑派出所依法给予宋某保、宋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主办单位: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9楼    邮编:213022    网站地图
电话:0519-85683106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