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提高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常州市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要求,天宁区安监局开展了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
9月5日,天宁区安监局发现某公司生产车间3名电焊工正在从事电焊作业,执法人员遂要求查看该3名电焊工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但该公司当场未能提供该3名电焊工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电焊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才能上岗作业。
9月6日,该公司补充提供了3名电焊工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该3件特种作业操作证均显示发证机关为云南省玉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且该3件操作证均在该公司提供的“玉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后经证实该玉溪市安监局官方网站已注销,该网站为“假官网”)的网站可以查询相关信息。
经执法人员在国家应急管理部官网查询,加之云南省玉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关于常州市天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请求我局协助工作的复函》予以证明,该公司使用的3件特种作业操作证均为假证。
该公司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行为,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违法。天宁区安监局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天宁区安监局及时向公安天宁分局移交该案相关线索。
天宁区安监局通过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发放和信息查询,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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