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高新区(新北区)出台了《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责办法(试行)》《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机关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以下统一简称《问责办法》),从问责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和结果运用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11月12日上午,新北区安监局召开机关学习会,认真学习《问责办法》,局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童广武指出,《问责办法》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成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件利器。此规定的出台实施,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有责必究的强烈信号。童广武就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作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深刻认识制定《问责办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问责办法》是以新时代新任务为背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对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有重要的规范、引领和督导作用。
二是要弄清记牢《问责办法》的基本规定,只有弄清并记牢这些规定,在实践中严格执行,才能让问责工作精准发力、有章可循,不断取得管党治党新成效。
三是要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问责办法》,各处室(部门)负责人要迅速行动,把《问责办法》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传达至每一个干部职工,强化日常督查,确保问责制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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