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国资委组织各出资企业职能部门负责人对二季度安全工作形势进行了分析,对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国资委对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点评。
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根据《中共常州市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改革的实施意见》(常发﹝2017﹞18号)中关于“市属自来水、燃气、排水、城市照明、公共交通等市政公用企业和体育馆的资产纳入市级投融资平台核算,日常管理由市国资委授权市主管部门负责”的文件精神,就相关企业授权管理的有关内容与市安委办沟通,予以了明确。
(二)落实制度要求,每季度召开出资企业安全工作联络员会议,由各企业职能科室负责人进行安全形势分析和工作情况汇报;每半年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
(三)督促出资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工作,并及时报送图片信息,每月报送安全生产工作信息不少于两条,1-6月被市安监局采用信息12条。
(四)国资委两个外派监事会对各自监管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
二是主动联系督促,指导出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一)联合市安监局和企业集团开展督查、巡查,形成良好工作态势,督促企业将安全工作做细做实,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针对“岁末年初”“两节”两会期间和高温季节等特殊敏感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督促出资企业进一步落实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工作。
(三)指导推进出资企业“双控”体系建设。
三是督促企业加强应急方案的制定和演练工作的落实
上半年常州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得以全面加强,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基本形成闭环,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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