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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8〕19号

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溧阳市、金坛区安监局: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8〕1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1.加大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以《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为重点,督促企业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2.督促企业落实节假日期间和重点时期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关键岗位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如遇雨雪、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要求企业停工停产。

3.严格组织复产复工验收。各单位要及时掌握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停产停工、复产复工期间的情况。督促企业制定并落实复产复工的具体方案。加强对复产复工企业的安全检查,做到检查合格一家,复产一家。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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